首 页 | 单位概况 | 职能介绍 | 机构设置 | 领导介绍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工作动态 | 地震知识 | 交流空间
管 理 机 构
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开发处
科技监测处
震害防御与法规处、应急救援处
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处
下属事业单位
海南省地震局预报中心
海南省海洋地震与工程地震研究中心
海南省地震局监测中心
海南省地震局火山监测中心
海南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
专业台站
海南省地震局琼中基准地震台
海南省地震局海口地震台
海南省地震局三亚地震台
海南省地震局那大地震台
市县地震机构
 
万宁市科技信息网
  (一) 海南省地震局预报中心

  负责管理和具体从事地震分析预报、地震科学研究、前兆台网、地壳运动观测网络、信息网络技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承担全省地震活动的研究工作,定期分析地震活动趋势和前兆观测资料,按时进行周、月、年中会商并提交会商报告及预测预报意见,按时提交年度地震趋势综合研究报告,提出确定本省地震重点危险区的意见。
  (2)及时处理各种前兆监测数据,随时掌握地震活动趋势,负责调查落实异常情况(包括宏观异常调查落实)。
  (3)承担全省前兆台网、地壳运动观测网络的建设规划、设计、维护及资料的观测与分析研究。
  (4)承担地震前兆监测资料的报送及交换工作。
  (5)参加地震应急现场工作,负责震情趋势的分析判断,提出震后趋势预测预报意见。
  (6)承担全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系统有关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工作。
  (7)承担全局的图书资料、科技档案及会计档案工作。
   (8)承担省防震减灾指挥中心的技术系统管理。
  (9)承担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海南省海洋地震与工程地震研究中心

  负责管理和具体从事震害预测、震灾评估,开展抗震设防、地震工程研究、海洋地震研究及地震科技服务等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承担工程场地地震烈度、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活断层评价、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场地灾害预测及工程震害预测工作,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震小区划工作。
  (2)参加地震灾害的调查、评估及地震现场的科学考察工作。
  (3)承担大、中城市活断层探测。
  (4)承担抗震设防、地震工程基础研究等工作。
  (5)开拓海洋地震学科的研究工作。承担海洋地震观测技术的研究、海洋地震地质的研究及海洋工程地震的开发。
  (6)承担我省海陆强震观测资料分析研究。
  (7)承担振动效应测试工作。
  (8)承担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5333184


  (三)海南省地震局监测中心

  负责管理和具体从事地震监测等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承担地震监测和速报,按规定要求定出发生在海南岛及邻近海域(50公里范围内)的ML≥3及岛内有感地震的震中位置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领导。
  (2)承担海南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子台、中心、中继站)的仪器维修维护,保证台网正常运转。
  (3)协助全省各市县台站做好仪器维修、标定工作。
  (4)协助琼中地震台、海口地震台做好仪器维修、标定工作。
  (5)承担全岛及邻近海域(50公里范围内)的地震监测,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处理。
  (6)承担地震快报、月报、编目、资料入库及上报工作。
  (7)承担全省短波、超短波通讯网络工作。
  (8)按时提交年中、年度会商报告。
  (9)承担地震应急流动观测工作。
  (10)承担全省测震、强震台网建设的勘选、施工、维护、维修工作。
  (11)承担全省烈度速报及强震观测网规划工作。
  (12)承担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5342761
  

 (四)海南省地震局火山监测中心 

  负责管理和从事火山监测及预报预防等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承担琼北地区火山活动的监测工作,包括火山微震固定监测、GPS形变、地下水物理化学研究和地磁场观测等。
  (2)根据监测资料、分析研究火山活动规律并对火山喷发作出预报。
  (3)对火山喷发可能造成的灾害分析评估,为政府提供防御和减轻火山灾害决策依据。
  (4)开展火山资源调查及其开发利用研究。
  (5)开展火山科普宣传工作。
  (6)承担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海南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
  负责管理和从事后勤服务及开发等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承担对全局车辆的管理。
  (2)承担对海口地区房屋、水电的维修维护以及物业管理工作。
  (3)承担局机关卫生等其它公务服务工作。
  (4)办理职工户口关系、居民身份证等工作。
  (5)承担本局海口地区办公、住宅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6)承担本局海口地区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7)承担防震减灾物资研制供应及部分的开发工作。
  (8)承担局机关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Copyright 海南省地震局信息管理中心/ 海南省公共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制作维护